課程結構及要求
不適用
不適用
備註
- 修讀個別學科的學生不會簽發學生證及未能享用「學生福利」包括使用圖書館服務。
- 所修讀之學分如欲獲轉移致學院課程,學生必須
- 於修讀個別學科之入學年度開始計算的兩年內入讀本院課程;
- 最多轉移5科學科;
- 按照學生手冊符合學院之「學分及學歷承認」規則及條件(例:學科成績等級達B-或以上);否則不予承認。
- 成功修讀個別學科不表示能入讀學院課程。如申請學院課程,學生需按正常程序重新申請入學及按要求參加入學評核試,取錄與否與其修讀個別學科的學生身分及成績無關。
預期學費(每學分)
請參考學科學費