課程目的

為學生提供信仰反思、實務實踐,並與應用研究和專業教育不斷整合的機會,裝備他們更能勝任地處理本土婚姻及家庭問題,深化香港的婚姻及家庭事工,使教會及輔導機構能夠應用。

強調全面的裝備,包括信仰和實踐的揉合、理論及實踐並重、個人關注和社會因素的整合,讓學生更能不斷審視和闡釋專業的價值觀,掌握與其專業實務相關的最新文獻和研究調查結果,和採納多面向和跨學科的方法,訓練執業專才,以處理複雜的家庭和社會問題。

兼讀學生可預計在3至6年內畢業。

不適用

  1. 須具認可機構頒發的碩士學位,主修心理學、輔導或相關助人專業;
  2. 最少五年輔導或相關經驗;
  3. 畢業於以英語作為教學媒介的大學,或提交TOFEL/ IELTS成績作審核。

須修畢共48學分,包括完成課程作業、臨床實習及論文,最低平均績點不少於3.0。

學位課程 心理學博士 – 婚姻及家庭治療
教育程度 碩士及以上 畢業學分要求 48 修讀模式 兼讀制

課程結構及要求

第一階段

(20學分)

科目編號 科目名稱 學分
DP9004 輔導神學 4
DP9104 心理動力學理論及技巧 4
DP9114 人文 / 存在主義心理治療 4
DP9124 認知行為治療 4
DP9134 家庭系統理論及系統介入 4

第二階段

(20學分)

科目編號 科目名稱 學分
DP9014 心理評估 4
DP9304
DP9044
研究設計及統計
實踐研究
(二選一)
4
DP9204 督導理論及實踐 4
DP9234 博士課程臨床專業實習 4
DP9024 綜合臨床研討 4

第三階段

(8學分)

科目編號 科目名稱 學分
DP9314 博士論文研討 4
DP9324 博士論文 4

總學分

48

備註

不適用

預期學費(每學分)

HK$4,200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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